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
根据高等学校低值耐用品的管理规定,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管理办法。
1、单价低于500元的低值耐用品,应由实验室建账,设专人保管。
2、低值耐用品的名称、规格、型号等要做到账、物相符,并要做到定位存放。
3、新进低值耐用品应做到及时入账。
4、实验室用的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,特殊情况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,并填写“外借低值耐用品登记本”。借出设备应按期归还。
5、低值耐用品如有损坏、丢失要写出报告,说明原因、过程,分清责任。因违章造成的损坏、丢失,则应按有关制度进行赔偿。
6、建立各种低值品(包括磁盘、光盘、硒鼓、墨盒、各类打印纸等)购置和领用账册,按规定认真填写,每学期进行一次结算。